来源:北京《竞报》 2007年1月25日

假证公司成Google赞助商?

  本报见习记者张硕报道 在“Google谷歌”中搜索“办证”,936000个结果最上方的“赞助商链接”中,有“北京办证商务公司”和“万通证件印制公司”的网址链接。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均从事“办假证”业务。

  俩公司均可二百元办个假证

  记者打开“专业证件办理商务网”,显示的是“北京办证商务公司”的网站,网页称可以办理军官证、香港身份证、武警公安车辆牌照等各种证件及政府机关公章。两个网站均在搜索结果中提供了联系电话。

  “大学英语四级证200元一个,办好了给你发个样本照片,你看满意了再给钱。”“北京商务办证公司”一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说,“你放心吧,钢印都有,跟真的一样。如果要网上能查询到的,得1000多元了。”随后记者致电“万通证件印制公司”询问公共英语三级证书,答案同样为200元,货到付款。

  广告代理公司:只要不检查 一切都好办

  记者在Google网站查阅广告投放方法,结果显示在北京有紫博蓝、搜必得两家授权代理商。

  记者自称广告投放者对其进行了调查。“搜必得”一自称姓刘的广告业务员说,广告投放按点击量收费,第一次办理需要交纳包括2500元预存广告费在内的3600元钱。“您选定关键字,您的企业就会出现在赞助商链接里。如果您的广告费用高,排名可以在赞助商中靠前。”

  记者表示,自己需要宣传的业务是出售警用设备,其中可能涉及电击器等违禁品。“应该没什么关系,最近Google公司对我们查得严,发现这种广告会罚我们。”然后他告诉了另一种方法,“有的赞助商就是这样做的,先将一个普通的网页链接在结果中,等检查过去,再换上自己卖东西的链接。”

  “紫博蓝”一自称专门负责Google广告投放的工作人员说,所有广告均需得到Google的审核。

  记者称要投放办证广告,工作人员说,“只要不是办假证的就行。”

  Google称“无力监控每个广告商的行为”

  “Google广告计划条款”第四条规定,“客户不得自行,也不得授权任何方为任何非法事物做广告或从事任何非法或虚假的业务行为。如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导致在不经通知的情况下,本协议或客户账户立即被终止,并可能导致客户面临法律惩罚的后果。”

  Google中国总部工作人员通过奥美公关负责Google业务的任先生告诉记者,Google广告符合国际管理惯例,如果发现违规链接,可以向Google投诉,通过反馈机制管理这些漏网之鱼,“作为平台本身,Google无力监控每个广告商的行为。”当记者问及Google自身对广告审批等问题,对方称“恐怕我无法为你逐一回答”。

  业内人士:Google上广告很容易

  “网上广告,现在没有关于审批的硬性规定。有些网站设有专人负责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实,他们一般会对广告词中的‘最’、‘第一’等词语进行修改。”一位在某著名广告公司工作多年的员工说,“投电视和报纸,可能有的会要求到中国广告协会审批,但在Google上打广告很容易。”

  工商:网络广告不需审批

  “网络广告不需要审批。”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工商审查的是资格,比如说企业是否正规,刊登广告的媒体是否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

  律师说法 网络广告法律不完善 Google有义务查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高级律师游植龙说,我国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管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但并不意味着网络广告无法可依。我国有些地方,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制定并于2001年5月1日施行了《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本地区网络广告进行规范管理。网络广告同样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对于网上出现的不良广告,互联网站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互联网络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时删除,并依照《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游律师还说,“如Google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Google为赞助商发布链接广告,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广告主有关证明文件,核实网络广告内容。而《广告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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