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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事业单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保障单位合法、良性地运转,是非常必要的,这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的共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除了为顾问单位的决策提供法律上的指引外,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为顾问单位的人事管理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时,为保证单位的正常高效运转,必然要进行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面临着劳动者入职聘用设计、人事管理、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制订等实务问题。

    有经验、有水平的律师可以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避免顾问单位决策的失误,包括为顾问单位完善单位规章制度,设计良好的用工方案、用工策略和劳动合同,防范用工风险,避免劳务纠纷,减少成本支出。

应对劳动合同法重大变化,法律专家、高级律师为企事业单位讲授防范用工风险技巧

    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创造最大利润,是企业追求的目标。《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与原《劳动法》相比,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在许多方面有着非常重大的变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诸如这些《劳动合同法》的重大变化,您知道吗?企业、事业单位如果不应对这种变化立即采取措施和调整策略,那么,将会付出极高的成本和极大的代价。随着2008年的即将到来,留给企、事业单位应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法律专家、资深高级律师游植龙将以丰富的劳动合同法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从企业急需的实战角度,为企业、事业单位讲授劳动合同法重大变化及应对策略,防范用工风险。

  联系电话: 13802726525(广州) 13902840370(佛山) 联系人:游植龙高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