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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向网民索赔五十万元! 湘乡市电信局状告谢文武=> 请看内情  消费权益在谁手? 相关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不满包月制改为限时包月制   网民状告电信局

佛山市上网拨号专线用户陈德强状告电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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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观看2000年1月19日至11月9日“维权论坛”的留言 *

                                                                            1月17日    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月18日    广州《新快报》报道:调高上网费,电信局被告 

1月19日    《佛山日报》报道:不满包月制改为限时包月制 “网虫”状告电信局

1月19日    游律师为陈德强提供法律帮助

1月22日    《羊城晚报》报道:调整上网费用包月制 “网虫”怒告电信局

1月24日    《广州日报》报道:“网虫”状告电信局

1月25日    游律师向法院提交律师代理意见

1月28日    中国电信,你准备好了吗?

2月16日    广东商业电视台《新闻四十五分钟》“说法”节目对本案进行了报道

2月28日    佛山电信:我准备好了!

3月2日     CPCW新闻中心对本案作了详细的专题报道

3月3日     陈德强状告电信案之法律思考

6月13日    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并作出一审判决 

6月13日    原告律师代理词

6月26日    《广州日报》报道:网虫告电信局言而无信

6月27日    原告向法院提交上诉状

7月23日    罢网,我该说什么?

11月2日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11月3日    对陈德强状告佛山市电信局电信收费案的思考

12月8日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罗定网友维权行动   <= 请看各地网友的维权行动 => 湛江网友维权成功

                                                    罢网,我该说什么?

  三天不上网,感觉真好。再不必为网速缓慢而伤神,也不必为经常断线而动气,更不必为网费提高而费心。

  罢网,我该说什么?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成了佛山网民陈德强和罗定三网民状告电信局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陈德强因不满佛山电信局变更上网拨号专线包月制为限100小时,罗定三网民因不满罗定电信局取消上网拨号专线包月制,在交涉无效后愤然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正是因为电信局的包月制承诺,才会花费数千元购置电脑设备上网,没有包月制,根本就不会上网。而如今,电信局以包月制为诱铒骗使网民上网后,竟然单方面毁约取消了包月制,这种做法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我感同身受。我是律师,但我也是网民。我之所以上网,并不是因为我高瞻远瞩紧跟了时代的潮流,而是基于简单的经济核算:通信费专线包月,网络使用费169包月,价廉物美,值!而如今,包月制说取消就取消,真是匪夷所思!

  代理律师的职责在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出发,一开始,我内心总希望包月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包月制有效就要执行,电信单方面毁约没有法律依据,这对网民有利。为了支持这个观点,以上网拨号专线为一种新的服务形式,国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的资费标准作为这种想法的解释。但经过分析,这种解释根本就是行不通的,因为电信资费是执行国家定价的,而根据当时物价部门和邮电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网拨号用户的通信费标准是明确的,那就是:按市话费标准计收。上网拨号专线同样是上网拨号,并不是什么新产品,同样要执行上网拨号通话费和网络使用费的定价。这就是说,上网拨号专线包月制因违反国家定价而无效!

  电信局作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执行国家资费政策,有责任和义务将资费政策公布于众,但是,他们明知上网拨号通话费实行包月制违反国家资费政策,但为了吸引客户上网抢占通信市场,仍大力推广上网拨号专线包月制,并且不特别声明包月制的期限。对用户而言,他们不可能去推敲电信部门推出的服务是否有效,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电信部门推出的服务总不会是无效的,并且按惯例理所当然地认为其服务期限是长期的。

  但是,这一次,网民发觉自已受骗了。

  在罗定,有一个网民,他用6000元买了部电脑,再花430元在电信局装了一条上网拨号专线,但前后用了不足一个月,专线取消了。如今,他的电脑静静地凉在一个角落里……。对于他来说,没有上网,电脑分文不值。而电信局竟然可以分文不赔,430元的专线安装费也分文不退。

  我们的网民,不可能个个精通法律。但他们从常理出发,总觉得电信局在这件事上做得不对。实践证明,网民的感觉是对的。从法律分析,不论是根据《价格法》,《合同法》还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局没有合法依据推出包月制和擅自取消包月制,并且不声明包月制的期限,对网民的损失应予赔偿。

  当政府对电信部门用心良苦的时候,当舆论临督苍白无力的时候,当投诉交涉毫无效果的时候,网民们唯有寄希望于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人民法院。但是,结果呢?佛山案一审败诉了,罗定案一审败诉了,理由同出一辙:市一级电信局有权适当调整资费标准。

  有人说,如果此案影响不大,如果被告方不是电信,或许是另一种结局。

  人民法院缺乏的不是精通法律的人才,而是主持正义的信念与勇气!

  退一步说,就算电信推出包月制和擅自取消包月制有法律依据,从本案上看,其擅自取消包月制的后果无疑地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那么,在法律有冲突的时候,选择法律适用的价值取向应该是什么呢?应该是公平与正义!更何况,就现有材料来看,电信局推出和擅自取消包月制并没有法律依据。

  作为律师,不论是在办案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均无时不刻地以自已的办案经历和社会阅历向委托人、向社会公众灌输法治和司法公正的观念,因为于私,法治和司法公正是律师事业的基础和根本,于公,法治和司法公正对国家对人民有着极大的好处。

  然而,在本案中,我无法说服我自已,也无法说服我的委托人,更无法说服广大网民。面对他们对本案结果的诘问和对公平正义的质疑,我无言以对。

  好在,他们还有信心,他们还有梦想,他们都表示上诉,他们希望公平与正义最终会得到实现!

  有人说,中国律师存在着就案办案而较少关注纠纷处置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倾向,存在着对社会问题较少付诸于道义上的关怀和热情的倾向,存在着对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法治进程缺少应当的敏感和积极的态度而仅仅停留在牢骚与抱怨阶段的倾向。今天,当我试图超脱这种倾向,以感同身受的身份投身其中,更多地关注与广大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中国电信的改革,更多地参与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我再一次深深地领会到“知易行难”的深刻内涵!

  如今,通信费包月制取消了,169包月取消了,网络使用费包月制又取消了。为中国网络快速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网民们,此时此景,作何感想?有网友说:在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罢网是最佳的选择。

  罢网,我该说什么?

  不要说全体罢网,就是一半网民罢网,我敢说:其效果将立竿见影。可是,我们这些一盘散沙的网民,能做得到吗?这是蚂蚁与大象的角斗,一只蚂蚁注定要失败,二只蚂蚁也会失败,但千千万万只蚂蚁联合起来,一定不会失败!

  如果,中国电信能体谅网民的一点点苦衷,能给网民一丝丝合理的解释和补偿,能听听消费者的一些些意见,那么双方的关系将会更友好。但是,现实呢?网民们感受的是从希望,到失望,直至绝望。

  什么时侯,网民能摆脱“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处境?什么时候,网民能享受“顾客就是上帝”的待遇?

  如果,这一现状仍不改变的话,明天,你将为你今天的一意孤行付出惨重的代价!试看明天的市场,将是谁家之天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2000.7.23

                                                    中国电信,您准备好了吗?

  当全国上下愤怒声讨日本右翼分子否认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我为我们却只在为维护上网专线用户的权利呐喊而悲哀!当中国加入世贸已是迫在眉睫的时刻,我为我们却在起诉我们自己的电信局而痛心!面对世界经济的一体化,面对WTO,中国电信,您准备好了吗?

  不仅在佛山,而且在湛江,在云浮,在西安,在更多的地方,上网拨号专线用户已对电信部门取消自己的包月承诺表现出愤慨和不满,或口诛笔伐,或抗争,或起诉。苟且不论这种做法是否可取,苟且不论从法律上评价谁可胜诉,单说其对中国电信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便不可忽视,值得我们深思!

  每一个经营者,每一个服务者,每推出一项服务,一个承诺,都应该登高望远,深思熟虑,不仅要看到眼前利益,更要预测市场风险,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而一旦作出了决定,推出了服务,就应该言而有信,有始有终,所谓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顾客就是上帝,客户就是根基”,这个道理一定要懂,一定要铭记在心!忽视了市场规律,迟早要遭受市场的惩罚!

  从上网拨号专线事件来看,应该说,电信部门是欠缺考虑的。首先表现在推出该项服务之时,为了争取更多的用户,或者是故意不声明服务的期限,或者是没有考虑到通信费会上涨,没有考虑到用户的迅速增加和营运成本会大量扩张。其次表现在取消或变更包月制时,没有权衡利弊,事先没有向广大用户作详细的解释,没有听取广大用户的意见,而一厢情愿单方面宣布并付诸实施,故而激怒了广大消费者。

  实际上,当电信部门发觉上网拨号专线包月对自己不妥之后,完全可以舍小利而取大义,完全可以大造声势称“为了广大的消费者,尽管……,尽管……,我们还是保证原专线用户继续享受包月待遇,因为顾客就是上帝,我们的信誉高于一切”云云,这比登广告不知要好几百倍。毕竟原专线用户的数量占的比例不大,要另外收取他们的通信费也不会很多,毕竟花这笔钱值得!这些受惠的专线用户相信会感恩戴德、大唱赞歌。要取信于民,有时要忍痛割爱,有些钱一定要花。但是,我们的电信部门却明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为了专线用户的这点小钱,得罪了不少网民,杀鸡取蛋,这是何苦?取得小小的经济利益,失去的,却是自己辛辛苦苦培育起来的信誉!

  面对中国电信的对外开放与竞争,与外国相比,我们的缺点是缺乏经验和人才,我们的优势是“中国电信”的品牌、已占有的中国巨大的市场和广大的客户。失去市场和客户,中国电信将一无所有!但是,试看今日,竟然有网民伤心地说:“如果有外资的服务与中国电信的质量和价格同等的话,我宁愿当一回‘卖国贼’,宁愿要外资的服务。”这,难道不值得我们醒悟吗?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面对WTO,中国电信,您准备好了吗?

  一想起割香港让澳门的时候,一想起南京大屠杀的时候,一想起钓鱼岛被骚扰、一想起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轰炸的时候,我就想起我们的祖国——这条东方巨龙,一定要称雄世界!

  现代的战争,主要是经济的战争。我希望,我们的民族工业称霸世界!我希望,我们的中国电信同样称霸世界!

2000.1.28